安全验证
— 第二章】 森林草原防火【组织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武警部队设】立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受: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所在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及其所属的国—有林业?局,设立防火指挥部【负责施业区内的防火!工作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 第!九条 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 (二)制定—并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规划:和措:施组织预防森林草原!火灾; 》    (三!)组织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加强防!火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   (》四)进行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教育组织!森,。林草原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草原防火专业人员;! 》   (五)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    (六)】及时:。逐级上报和下—传森林草原火情火】灾信息及有关—事项进行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会—同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   《 (七)协调解决!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的重—大问题 《 —第十条 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的国》。有林业局和林场、】。农场、牧场、铁路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部队、嘎查村等应当!建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火组织》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防】。。火责:任区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 : 第》十一条 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的旗县级人】民政府以及国有林】业局和?林场:、农场、牧场、自然!保,护区、旅游区、【风景名胜《。区应当建立森林【草原专业防扑火队】;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建—森林草?原防扑火队;其【他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单位和》嘎查村?应当组?建群众?防扑火队 》   — 各级各类森林草!原防扑火队接受【当地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指挥、调—动和业?务指导其机构和【人员应当保》持稳定并《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 》驻自治区武警—森林部队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上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在接受】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任!务,时应:当服从当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动 —   驻》自治区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边—。防部:队,在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时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物资》、,设备;?跨地区执行》。任务的应当提供交】通运输支持 — ? ?第十三条 》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单位和嘎查村【应当配备《森林草原防火巡护人!员持旗县级人—民政:府统一印制核发【的,防火巡护证件—负责巡护《本,。防火责任区宣传防】火知识管理》、监督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 :。。 第十?。四条: 行政区或》者,国有林业施》业区交界的有关【旗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国有林业《局应当建立》森林草原防火联防】组织确?定联防区域明确【联,防,责任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  :  自《治区: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森林草?原重点防火区域建立!。航空防扑火》站点开展《航空防?扑火工作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