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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 《则
】。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
】(一)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
— (?二)燃气燃烧器具】是指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器具包括居民家庭和!商业用?户所使用的燃—气灶、热水》器,、沸:水器:。、采暖器、空—调器等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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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农村的燃气!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
【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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