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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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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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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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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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 (七)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依照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监察【的规定进行处罚【 ,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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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规定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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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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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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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
?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
: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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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 , 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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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
(—二)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
】 (三)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 —
? (四)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 :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依照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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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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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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