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
第五条】 ,城市热源、热网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城市】供,热规划进《行 :
! 城市热源建设【。应,当符合集中》供,热的要求重》点支持下《列,集中供?热项:目
《 (一)》。热电联产及其配套】。管网设施;
】 , ,(二)供热能力达】到50万平方米的区!域供:热厂及其配套管【网设施
】。 凡?有条件?实施集中供》热的应积极》采用集中供热方【式;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供热区!。域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 ,
?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更新供热锅【炉房、热《网及其他供》。热,。。用,热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将》用地:范围、建筑规划【。面,。积、:建筑物类别、热源】。方案及资金计划报经!市建设局《审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
》
: 第七条 新建民用!建筑的供热采—暖系统必须按照分】户可控?计量的要《求进行设计 —。。
《
第》八条: ,供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资料报市建】。设局备案《
【 新增热用户应【当在当年6》。月,1,5日前向市建设局书!面提出?用热申?请按规定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在当年?。9月30日前—到市建设局办—理完热网接点手续】由,供热单位《负责接点
】
第—九,条 用热单位—申请和使用的程【序为
! (一)向市【建设局递《交用热申请书;
!
(二)—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会审施工图—;
(四】)室内采暖竣—工专项验收;
! (五)》公用设施审批—表; ?。
: , ,。(六)签订》供热协议; —
(》七)交纳热费—; :。。
(八《)接:点,供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