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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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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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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第二十条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二十二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二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第二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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