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绿地保护【 第三—十九条 加强对绿地!、树木的管理和【保护(以下简称管护!),绿地、树《木的管护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  (一)公共【。绿地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其中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二)单位所【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三)居住《区、居?住小区?内依法?属于业主《所有的绿地由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护; !   (四)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树】木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铁路、》湖泊、水库等—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   (六》)村庄?绿地: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或】者零星树木及管护】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管护责?任 ? ,第四十条 管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绿:地、树木养护规范】对,绿地、树《木进行管《。护并做好防》火工作 》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绿】地、树木的》。管护给予技术指导 ! 第四十一条 】管护单位应当加强道!路附:属绿地的管》。护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作业方案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为,道路绿?化养护作业》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 第四十二》。条 居住区内严重影!响居住采光、通风】、安全的树木—管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组织修剪当事!人应当协助管护单位!做好:修剪工作 》 第四十三条 影!响管道、线路、交】通等公共设施使【。用和安全的树木【管,护单位应当按—照,树木修?。。剪规范及时修—剪   新设】管道、线路、交通】等,公共设施需要—修,剪树木的应当—经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四条! 因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需要可》以对树木《进行修剪或》者砍:伐组织紧急情况处】理的:。单位应当在处—。理,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所在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   因《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修》剪或者?砍伐:树木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四】十,五条 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项目影【响,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保》护绿地和树木的措施!并在施?工前:告,知管:护,单,位 第四十六条! 开发利用绿地地】下空间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规范!不得影?响树木正常生长和绿!地使用功能》 第四》十七条 矿山、【砂石开采场、砖【瓦窑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地表植被【。破坏的责任单位应】当负责植树》造林、?恢复植被不得造成地!表裸露? 第四十—八条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应当科学确定适宜】的保:护范围保《。护天然植被和—植物资源的》。自然特性 — 第四十九条— 各级风景名胜区】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保—护绿化?资源的完整性与【观赏性游览》者,和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有《保,护林草?植被和各项》绿化设施的》义务 第五十条! 禁:止下列损害绿—化的行为 》 :  (一)在树木】旁或者绿地内倾倒、!。排放污水、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 (:二)损?毁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 !   (三)—在树木?或者:绿化设施上悬—挂广告牌或》者其他物《品,。;,。   (四)】在绿地内取土、搭】建构筑物;》   (五【。)在绿地内》用火、烧烤;—   (六)】其,他损害绿《化成果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 第五十《一条 本市实行【树木所有权登记制度!树木所有权不—明确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登记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