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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申请与审批
】
第?四十九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的家庭!;
? ? (二)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的家庭?;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80%】的家:庭,(,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市统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 (四)未享受政!府其它保障性住【房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不在本?市,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或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 (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第五十条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的家庭;
! :(二)?享受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
— (三—。)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的—家庭;
《
(四)】。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不在《本市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或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 (《。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
《 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自主选择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
第五十《一条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的家庭;
】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70【%以下?的家庭;《
,
, ?。 (三)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的家庭;
》
《 (四)未享受【政府其它保障—性住房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不在本?市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或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第五十?二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的家庭】;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家庭;
】 ?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的家庭;!。
: ?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 (五)【未享受政府其它保】障性住?房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不在本市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或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 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 户口不在市区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且与单位连续签订!劳动:合同2年以》上,可申请》产业集聚区》或企业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五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
第五十四条【 申请保障性住【房,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 ?(一)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 (二)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申请人为非》户主:的,应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 (五)其它!证明材料
》
,第五十五条 申【。请,单位集?资,合作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主管》部门认?定的特殊住房困难】企业批?文;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符合市政府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参》加社会保险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职工名单;【
(四)!职代会?通过的企业集资【合作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方案和住房—分配方案
》
第五十六条 申】请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申请: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由户主向!现,居,住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许】昌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出书面申请—
【(,。二)受?理: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
《 (三)《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财政、民政!、统计、公安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自收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
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状况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成立【的,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登?记结果向社会—公开不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第五十七条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或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统一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并接受审—核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受理?个人申请
【。 :。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在【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应提供入》住人员清《单,(含基本情况)【。和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经审:核批准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督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与批准的入住—人员签订入住—合同,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负责办理入住事!宜,承担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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