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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申请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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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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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的家—庭;:
? ,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80【%的家庭(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市统》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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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享受政府其—。它保障性《住房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不在本—市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或【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 (》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第五十条!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的》家庭;
》 (二—)享受?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
《 (三)—。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的家庭;
! , ,(四)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不在《本市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或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 (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 : 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自,主选择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
第五?十一条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的家庭;
!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70%以下的!家庭;?
(三)!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的家庭;》
—(四)未享受—。。政府其它保障性住】房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不在本《市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或?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 : (: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第五十—二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的家庭!;
—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家庭;
】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的家庭;
【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
(—五):未,享受:政府其它保障性住房!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不在本市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或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 ? 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 户《口不在市区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且与单位连【。续签订?劳动合同2年—以上,可申请产业集!聚区或企业》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五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
】第五十四条 申请保!障性:住房,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
(一】)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 (二)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 , (四)申请人!为非户主的》,应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五:)其它证明材料【
第五十五条 】申请单位《集,资合作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
(一【)主管部门》认定的特殊》。住房困难企》业批文;
【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 (三)符【合市政府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参加社会保险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职工名单;
】 ,。 , (四?)职代会通》过,的企业集资合作【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方案和住房分配方案!
第五十六条【 申请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 (一)申请: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由户?主向现居住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许昌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出:书面申请
! (二)受理: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 (三》)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财政、民《政、统计、公安【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自收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 ,。 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状《况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成?立的,?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登记结果向社会!公开:不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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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或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统一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并接受审核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受:理,个人申请
!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在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应提供入住人员】清单(含基本情况)!和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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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批准》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督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与批准的入住人员签!订入住合同,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负责办理入—住事:宜,承?担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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