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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四章 资金》与,房源 —第二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     》(一)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 (二)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三)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四):。国家、省《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建》设配:。套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 — ,   (五》),社会捐赠及》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     【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应》当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   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 【。 第二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    (一)国】家、:省,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专项【补助资金; 【  :  (二)市财【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一般预算安【排;     (!。三)国家、省政策规!。定的可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   !  (四)企事业等!单位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 《    (五—)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   ?  (六《)发行债《券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采取】配,建制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将《各项目配套建设面】。积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由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报省发展改革!部门立项;由—市财政部门负责【把上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奖励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拨付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主:要包括?:     【(一)?政,府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 【     (二)政!府在:不同区域内》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    《(三)距离城区【较远的?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集资】合作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    《 (四)《。经市:政府批?准,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可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   【  (五《)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 【   ? , (六)其》它按国家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五条 廉租住—房房源主要包括:】  ?    (一)政】府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廉租住房; —   ?  (二《)政府直接投—资集中?新建、收购的住房;!     —(三)?腾退的公有住房; !     》(四)?社会捐?赠的住房《。;     (五!)公共租赁》住,房按:规定转换为廉租【住房; 《 ,    (六)其】它渠道筹集的住房 ! 第二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主要包括》:    — (一)政》。府,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住房; 《     (二)】政,府直接?出资新建、改建、】收购、回《购的住房;  】   (三)—廉租住房在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需求的《前提下,报市政【府批准后《,可转换《为公共租赁住—房;     】(四)腾退的或【按有关规定转换【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公有住房; 】   ?  (五)企业【利用自用土地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和,经市政?府批准的高校、事】业等单位所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寓房); 】  :  (?六)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经过市!政府批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