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产《品质量的《监督
《
第?六十六?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在,确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分配方案》、房屋?分配方案前应—当先行调《查经民主评议后【予,以公布
》
:。。第六十七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来《源、:数,量、发放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第六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铁路、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开展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
—
第六《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公,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并在审计结束—后公布最终的—审计结果
—
第七十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以及】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结束后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档,案
第七【。十一条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
第七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
—
: 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立即】调查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