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 ,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产品质量的!监督 》 第六十六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在确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分配方案、房屋【分,配方:案前应当先行—调查经民主评议后予!以公布 第】六十七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来:源,、,数量、发放》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 :   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铁路:、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开展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 第六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公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并?在审计结束后公布】最终的审《计结果 第七!十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以及—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结束后?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档案 ! 第七十一条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 第七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 :   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立即】调查: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