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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积极、稳妥!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条件,促!进灾区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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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方针
【第三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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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灾地区!自力更生、生—产,自,。。救,与国家支《持、对?口支援相结》合;
(!二)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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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就:地恢复重建》与异地新建相结合;!
【。(四)确保质量与注!重效率?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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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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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必要时成《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协调机构组织协】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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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第五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物》资开:展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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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给予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扶持并》积极提供物资—、,技术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
—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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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接受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符【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需要的!。援助
第【六,条 对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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