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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积极、!稳,妥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条件,促进灾—区,。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方针《
第三—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一)》受灾地区《自力更生、生产自】救与国家支持、对】口支援相结合;【
(【二)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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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就地恢?复重建与《异,地新:建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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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确保质量【与,注重效率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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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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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必要时成》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协》。调机:构组织协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第,五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物【资,开展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 国家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给予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扶持并!积极:提供物资、技术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
》。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材料
】
,。
?国家:接受: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符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需要】的援助
《
第六条 【对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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