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9 消防《电气 9【.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 ? 9.1.1】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用电设备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按GB》 500《52 的规定进【行,设计其?消,防用电设《备电源应符》。合表10的规定 】 9《。.1.2 》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且,自动启?动,方,式应:能在30s —内供电 》 9【.,1.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电致发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 9.1!.4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 9.1.5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与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 —9.1.6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9.1.】6,.1 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 9.1.》6.2 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 》 9.1.6.【3 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 ? 9.1【.,6.4 宜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 9.2! 电力线路及电气装!置 9.2.1】 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体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 ?。    — 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 【 9.?2.:2 :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等防【火保:护措施;敷》设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时宜采取穿】金属管、《采用封闭《式金:属,线槽:或难燃?材料:。。的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 ? 9.2.3! 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     —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1《。00W 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     【超过60W —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卤灯光源、》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 【 9.2.4】 下:列,场所: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9,.2.4.1 【公共娱?乐,场所; ! :9.2?.,4.:2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 9.2.4.【3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 — 9.2.!。5 设置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位】置, : , : 9.》2.5.1》 ,。公众聚集场所配电室!重,要负荷的低压出线】回路:开关处 — ? 9.2.5.2! 公:众聚集场所每个【防火分区《及楼层供电干线和】重要支线进》线开关处 — 9.】2.5.3 动力】供电干线总进—线开关处及重—要设备配《电,箱进线开关处 【 9.!2.6? ,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 ? 9.2.6.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电流》值,应连续可调》; ? : 9.—2.6.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有,自动巡检《功能:; : 《 9.》2.6.3》 ,探测剩余《电流、?。过电流等信》号发出声光信号报警!准确报出故障线路】地址监视故障的【变化; ! 9.2.6.】4 储存各种故障和!操作实验信号信号储!存时间不应少于1】2, 个月; 【。 9—.2.?6.5 若需—要,时可:切,断漏电线《路,上的电源并显示【其,状态; 《 【。9.2.6》.6: 显示系统电—源状态 【 : :9.2.7 —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 ! , —9.2.7》.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号应—设在: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场所《 《 9》.2.7.2 装于!消防设备回路上【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仅作用于报警!。; : ? 《9.2.7》.,3 选用剩余电【流探测?器的额定剩》余报警?电,流应不小于》被保护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泄漏!剩余电流最大—值的2 《倍且不大于》300mA》; — 9.2.7】.4 当需》要对重要场》所的导体《连接部位进行温【度监测时应设置【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 9?.2.7.5 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自成:系统或当建》筑物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并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独立显示器 】 9.2.!8 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应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要:求 】 9.3 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 9.3.1【 公众聚集场所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 9.3.1】.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 9.3!。.1.2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 《 :。。9,.3.1.3 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 9.3.【1.4 《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 《 9.3.1.5】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 , ? 9.3《.1.6 建筑【面积超?过10?m2的公共娱—乐场所中《的单个房间 】 , : :9.3?.2: 公众?聚,集场:所,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 《9.3.2.—1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1x; 《 9】.3.2.2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1x【;, 】9.3.2.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 , ? 9.3.【。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 【9.:3.4 《公,众聚:。集场所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9.3.4.!1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 9【.3.4.2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 《。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GB 134【95 的有关规定 ! : 9.3.!5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 9.3!.5.?1, 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 ! 9.3.5.【2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地】上商店?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 9.3.5!.3 公共娱乐场】所;: 9!.3.5《.4 座《位数超过1500】 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 , 9.3.【6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 1?3,495 和G—B 17《945 《的有关规定 【 —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 9—.4.?1 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9.4.1.1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的商?店、展览《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 《 9—.,4.1.2 图书、!文物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100 】。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 , 9.】4.1?.,3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剧院、《。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 —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 — 9.4.1】.4 ?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和大于】等于200 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 】 9.4.—1.5 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 ?9.4.《1.:6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 》9.4?.1.7 》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 :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 : , 9.4—。.1.8《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加工车间等】; : 》 , 9:.4:。.2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9.4.3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9.4.3.【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9.】4.3.2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 9.4.3.!3 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9.4?.3.4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 9.!4.4 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内—应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能够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房间的!画面、声音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 : 9.4.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 5011—6 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