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
第三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注【重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国家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顺!应现代化城市发【展,新趋势统筹空间结构!。、规模结构和—产业结构符合京津冀!城市群建设、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震!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旅游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推:进多规合一
【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为特—定地区特定地区的规!划应当纳入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单独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应当分》。别纳:入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规划的领导—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 纳入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的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 重点?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其他镇、乡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相应机构或者专!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 ,本省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
》 城乡规【划委:员会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专家》和公众代《表由本?级人民政府选聘
】
? 城乡规划—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审议制度!
第《十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确实需要修》。改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相关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信息认真—研究和采纳公—众,意见、建议》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 各类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新!闻舆论监督宣—。传和:普及城乡规划建【设知识增强全民【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