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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 第三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注重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国—家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顺应现代化城】市发展新趋势统筹】空间结构、规模结构!和产业结构符—合京津冀城》市群建?设、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震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旅游: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推进多规《合一:。 ,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为特定地区特!定地区的规》划应当?。纳入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单!独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应当分别】纳入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规:划的领导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纳入】。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的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  :重,点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其他镇、《乡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相应机构或—。者专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九?条  本省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     城【乡规:划,委员会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专家《和公众代表由—本级:人民政府选聘 】    城》乡规:划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审议制度 【第十: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确实需要修!改,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相关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信息认《真研究和《采纳公众《。意见、建议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 各类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新闻舆论—监督宣传《和普及城乡规—划建设?知识增?强,。全民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