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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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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我州》城,镇危险房屋管理【和技术鉴定工—作保障城镇人民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公、?私房:屋的修缮管理延【长,房屋:的使用?年限:提高房屋《的,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云南省【。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及拆除【重建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危险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具体—划分为全危》房、局部危险—房、点危《房三:种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各州各!县城镇、《乡镇和厂矿各种【所有制的各类房屋(!包括中央、省、外】专州驻文单位—。的房屋)
第四】条, 全:州各种所有》制的房?屋,安,全鉴定及拆除重【建由州?。。、县建委(》建设局?)、计委(计经委)!负,责并在房产监管部】门设立“房屋安全】技术鉴?定办公室(以下简称!鉴定办)”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修缮等级《的评定、《修缮方案的拟定和房!屋,拆除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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