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违反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
《 (二】),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或】者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 》 (三)擅》自改变规《划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 (四)未按照!规定程序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变更【规划许?可或者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 ,
(!五):违反:规定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的;:
】 (六)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要求等违法】建设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
(!。七)对影《响城乡?规划实施《严重侵害公众—利,益应:当拆除的《违法:。建设以罚款》代替拆除的;
】
【。(八)违反规定批准!。改变房?屋用途的;》
【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
第《四十二条 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规定修改】规划、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的有权《机关应当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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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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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 《
? (二)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及其?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发施工许可】证的;
】 (》三)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及其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的; !
》 ?(,四):为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予!以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房屋产权登!记的;
》
, (【五)不?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违法建设及时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强制措施的; 】
《 (》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城乡规!划行政处《罚决定实施的其他】行为
】
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采,取虚报、隐》。瞒等手段骗取规划许!可或者擅自变更【、修:。改已经?规划许可的内容、】总平面图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设计—费用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
》
》。第四十五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 (一)侵占【城乡现状或者规划】。道路红线《内用地、禁建区、】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小区?绿地等各类》绿地以及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 ?
《 (二)侵占!交通、通信、电力、!煤气、自来水—和污水等线》路用地和安全保【护用地的;》
— (三)侵占】消防、救《护、地下防空等紧】急通道的;
】 (四】)侵占?单位、?居民:小,。区、环卫等通道、】出入口影响通—行的;
【 (—五)位于水库、湖泊!、河道以《及水:源保:。护地范围内和机场、!国家储备库、危险】品,等易燃?易爆仓库、军事【用地安全控制区范】围内的;
】 , (》六)阻碍《无,。线电微波通道、有】碍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其他】有,碍国家?。安,全和国防设施—的;
》 ? (七)侵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历《史建筑保《护区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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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不符合【国家和省、州(【。市,。)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
】 (九)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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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严重影响乡》、村庄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拆除;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以下罚款
! (【一)形成建筑面【积,的按照已形成全部】建,筑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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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未形》。成建筑面积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七条 房屋【。。所有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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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未经规划核!实或者经规划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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