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消防组织与》保障: 第?三十七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已【批准的消防规划组】 织建设公安—消防:队(:站):、,专职消防队(站) ! , 第三十八条 县!(市)人民》政府、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开发区、【    — 厂矿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单—位,应建立专职消防队(!站):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中!型以上企业和列为国!家、省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建立专职消防队(】站)   【  人民政府组织建!立的专职消防队(站!)应符?合公安消防队(站)!的建队?(站)标准》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站)参照公安消】防队(站)的建队】。(站)标准建设【 第三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开放区、工—矿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设《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单?位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设—立,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义务消》防组:织,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器材保证防】火、灭火需要 】 第?四十条 公》安消防机构的—营,。房、装备、器—材和业务、办案【经费列入同级财【政一:。级预算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的专职《消防队(站》)的营房建设、器材!。装备、人员及业务】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建设工程项目应】将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投入纳?入建设工程》总概算和《工程:竣工[?决算及审计监—督已投入《使用的应列》入固定?资产折旧和更—新改造计划 【 ,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消防专项—经费接受的社会【资助:和捐赠应《。用于发展消防公【益事业救助在消【防训练、扑救火【灾及社?会抢险救援中伤亡的!消防队员及有—关人:员保险?公司应在财产保险防!灾费中划拨专款用于!消防队伍装》备,建设;电信部门应】免收:火警电话、》消防调度指》挥通信系《统及终端《设,备通信费用 】 第四十《二条 公《安消防机构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可依法?采取:。传唤、查封、扣【押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