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消防》组织与保障
第】。三十七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已批准的消防规划!组, 织建设公安消防】队(站)《、专职消防》队(站)
第!三十八条 县(市)!人民政府、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开发区、!
《 厂矿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单位《应建立专职消防队】(站)?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中型以?上企业和列》。为国家?、省: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建【立专职消防队(【站)
【 人民政府—组织建立的专职【。消防队(站》。)应符合公安—。消防队(站)—的建队(站》),标准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站)参照】公安消防队(站【)的建队《(站)标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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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开放区、《工矿: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设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单位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设—立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义》务消防组《织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器材—保,证防火、灭》火需要?
第》四十条 公》安消防机《构的营?房,、装备、器材和业务!、办:案经费列入同级财】政一级?预算: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的专》职,。消防队(《站)的营房》建设:。。。、器材装备、人员】及,业务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建设!工程项目应将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投入纳入—建设工?程总:概算和工程竣工[】决算及审计监—督已:投入使用的应列入】固定资产折旧和更新!改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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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消防专项经费接】受的社会资助和捐】赠应用于发》展消防?公益:事业救?助在消防《训练、扑救火灾及社!会抢险救援》中伤亡的消防—队员及有关人员【。保,险公司应《在财产保《险防灾?费中划拨《。专款用于《消防队?伍装备建设;电信部!门应免收火警电【话、消防调》度指:挥通信?系,统及终端设》备通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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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公:安消:防机构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可【依,法采:取传唤、查》封、扣押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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