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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保:。护措施
! 第二《十五条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 第二十六条 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
《 (:二)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
(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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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公路、】铁路、高压电力【线,路、输油《管线、燃气》。干线:管道不?。得,穿越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保》护规划逐步迁出
! 第二十八条 】。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提出规划条件或者核!定规划要求》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现场公告牌等【形式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公示时间不少于!二,。十日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论【证
利—害关:系人或者公》众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提》出异议?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研究处理并及!时回复处理结果【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举行听证《
第三十【条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基础设施以!及进行绿《。化配置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确因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标【准、规范《新建:、扩建基础》设,施以及进行绿化【配置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保》障方案明《确相关布局、措【施等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改建?、,翻建建筑物因保持或!者恢复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的需要难以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的在不突破【原有建筑基底、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且不减少相邻居住!建筑:原有日照时间的【前提下可《。以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第三十】一条 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出入!口设置保《护标:志保:护,标志应当在保护【规划批?准后三个月内设置完!毕
第三十二!条 ?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因实施保—。护规划?需要依法征》收房屋以及依法【批准设置的项目和设!施需要停业》、转产、《关闭或者《拆除导致所》。有,权人或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的实施保护!规划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实施需《要,进行的农《村住宅建《设
第—。。三十四?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公:。布的历史建》筑设置保护》标志依照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的要?求建立历史建—筑档案?。并报:。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省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对历》。。史建筑?应,当根据其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以及存续年—份等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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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编制历】史,建筑保?。护图则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 , 前款所称》历史建筑保护图则】是指为?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包《含历史建《筑基:本信息、保护—范围、使用》要求等内容的—文本以?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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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将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使用要求书面告知!所有权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单位】
:。 :第三十八条》 历史建筑【应当按照《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的!要求进行《维护和?修缮:国有历史《建筑由使《用人负责维护—和修缮;非国有历史!建筑:由所有权人负责【维,护和修缮非》。国,有历史建筑所有【权人维护和修缮历史!建筑: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城,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与》国,有历史?建筑:使用人、非国—有历史建筑所有权人!签,订历史建筑保—护协议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义《务和享受补》助等:事项作出约》定
非国有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所有权人应当及时!予以维护和》。修缮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 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确定负责历史建】筑维护和修》缮具体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并报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省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历史【建筑:可以结合其自身特】点进行保护性—利用鼓励《利用历史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和传统作!坊、:传统:商铺等,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展》示
历史建】筑的保护性利—用应当与其历史【价值:、内部?结构相适应不得擅自!改变历史建筑主【体结:构和外观不得危【害历史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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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进行下列活—。。。动
《 (一)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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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历】史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
《 ,(三)拆卸、转让历!史建筑的构》件;
(四)!擅,自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
(五!)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六)其他!损害:历史建筑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 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涉及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应《当执行?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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