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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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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经批准【公布后所在地—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批准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现—场公:告牌、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范围
!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所在地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批准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组织编?制完成相应的保【护规划并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批
! 第:十七条 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一)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
(二)】保护措施、改造利】用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 :(三)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传统文化【生态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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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其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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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名录及其》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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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历史:建筑名录及其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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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要求—;
(八【)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
》 , 第十八条 】承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应当具有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或者同时—。具有乙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和!乙级以上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资质
—第十九条《 保:护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保,护,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通过论—证会等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 保护规划草【案涉及房《屋征收、《土地征用的应当【举行听证
》。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以及!理,。由;经?听证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第!二十条 保护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组!织编制机关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保护《规划报送审批时应】。当将: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第,二十一条 【。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文!物主管部门自—收到报批《的保护规划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二】条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自保护》规,划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布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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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是》保护和管理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保,护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 :第二:十三条? 经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修改保】护规:划的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专题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保护规》划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报送《审批:和公布
【(一)?保护:规划: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调【整影响原《保护规划实施—的;
《。 (二)新发现地!下遗址等重要历史】文化遗存确》需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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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自】然灾害或《者重大事故》等,。原因致?使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的历史文》化遗存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 (四《)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确需修改的
】
第《二十四条 》编制或者修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规划!应当体现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的要求
【 经?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应当《作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历史文化—街区、名《镇,保护范围内的区域不!再编制相《应区域的《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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