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第三章 保护规!划
】 第十六条 —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经批准!公布后所《在地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批准?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现:场公告牌、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范》围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所在地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批准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组织编制完》成相:应的保护规划并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七条 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一)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
!。 (二)保护措【施、改造利》用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
(三》)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传》统,文化生态保护要求】;
:
(《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其保护》要求;
》 (五)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名录及其保护措施!;
(—。六,)历史建筑名录及】其保护要求;
】 (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要求;
》 (?八)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
?
第十八条 】 承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应当具有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或者同》时具有乙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和乙》。级以上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资质
第!。十,。九条 保《护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保—护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通过论!证会等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保护规划草案涉及房!屋征收、土地征用的!应,当举:。行听证?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以:及理由?;经听证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 第二十条 】保,护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组织编制机!关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保护》。规划报?送审批时应当—。将,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
第二十一条 ! 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文物:主管部门自收到报】批的保?护规划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二条《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自保护规】划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布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
【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是保护—和管理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保护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
第二》十三条 经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修改保】护规划的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专题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保护【规划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报》送审批和《公布
—(一:)保护规《划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调《整影响原《保护规划实施的【;
《 (二)新发—现,地下:遗,址等重要历》史文化遗存确需【修改的;
》
(三)—因自然灾《害或者重大事故等原!因致使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的历史《文化遗存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确需修改【的
《。。 第二十四条— 编制或者修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规划应当】。体现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的要求
】经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应当作【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历》史文化街区》。。、名镇保护》范,围内的区域不—再编:制相应区域的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