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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考核】监督
—第五十?五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责》任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绩【效考核体系》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结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六条 —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依法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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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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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舆论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对【新闻媒体反映、曝光!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和反馈—
第《五十九条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示制度和群》众监督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及》时查处?影响城乡环》境的行为
第【六十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文明《、规范执《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不依照法定》程序执法;
【 — (二)收—。缴罚款?。未出具专用收据【;
? , 【(三)故意》损坏:、擅自处理》或者侵占当事人【物品:;
【 (四—)辱骂、殴打当【事人;
! ? (五)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其他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