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 ,容貌秩序 【。 第十?九,条 城镇》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其《。造型、色调和风格】应当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屋—顶、阳台、平台、外!走廊及窗外不—得违章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的物品;》。各类附?属设施应当规—范设置 《    《 城镇干线》道路临街建(—构)筑?物的外墙面应—当定期清洗》、粉刷? 第二十条【 城?镇,给排水、电》力、照明、电信、人!防等公共《设,施的管线《。。应当规范建设定期维!护,。保持完好、》整洁架?空线缆和杆架应当按!照规划?逐步改造入地埋设或!者采取隐蔽》措施    】 利用城镇》空,间设:。置的导?向牌、?指路标志牌和区域】地图等标识牌应【当规范合理布局保持!整洁、醒目和完【好;:门,面匾额、街道里巷牌!、门牌、楼房栋【。号应:。。当按相关标准设置;!使,用或者标注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的,应当:符合规范 —     道路两旁!。或者公共场》所设:置的体育《。锻炼器械、报—刊亭等设施应当保】持整洁美观确—。。保使:用安全 》     》城镇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上设置的各种井】盖应当齐备、正位】井盖: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定期进行巡!查井盖?出现破损、移位或者!丢失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及时维修》更换 第二【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文化古迹、广【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公园、—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商场【。、医:院、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地方容!貌标准体现历史文】化传承?和民族地域特—色注:重风貌设《计提升?单体建筑品位塑【造城市?形象 第二十二!条 : 城镇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放点(亭、—棚)应当按照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 —   ? 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停车场或】者准许停放车—辆的区域规范—停,放不得在城镇广【。场、人行道、绿【。地等禁止《。停放的区域停放 ! 第二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布【局集贸市场完善配套!。设施:。引导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经营者?进入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根据需【要可以设置》早市、?夜市、?摊区、临时农副产】品市场等摊》点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 第【二十四条 》 城镇园林绿地建设!应当具有市容—美化、?防灾避险功》能应当定期维—护保持整洁》美观禁止侵占、毁】损、围挡园林绿地】    》。 城镇雕塑和—各种街景《小品应当规范设置】保持整洁、完好 ! 第二十《五条: 城乡道路、桥】涵及:其附属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定期维?护出:现破损的要及时修复!  《  : 城乡道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运载垃圾【。、,泥土、砂石、水【。泥、混凝土、灰【浆、煤?炭等易飘洒物—和液体的机动—车辆应?当采取外层覆盖或者!密闭措?施不得泄漏遗—撒和违规倾倒 】 第二十六条—。。 建筑《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隔离《护栏、警示》标,志和施工铭牌;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放置整齐;—施工中应当采取封闭!、降尘?、降噪等措施控制扬!尘,、噪声等污染—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运;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 ,。    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限制!区域内禁止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 ,第二:十七条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招牌【、标牌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须经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户—。外广告、招》牌、标牌外》观应当?图案清晰、完—整美观?、安全?牢固;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加—固或者拆除》;残缺破《损的及时《修复 ? :    禁止—在城:镇道路、建(—构):筑物、树木及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广》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 第二十八】。条 ?城乡水域水体应当保!持清洁;水域堤岸】应当绿化《美化;桥梁、管道】、闸门、亲水平【台,等附:属设施应当整洁【完好 第二十】九条 乡村风【貌建设应当从—实际出发符》合乡村?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突,出风土文化和地域】特色加强《乡村:道路和集《贸市场建设绿化【美化农村庭》。。院提倡农户配建【卫生厨房、》厕所、农具堆放【间、:农产品晾晒场—。。地和仓?房营造优美整洁、】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