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0 建标库

第八节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第七十二条  社会福利设施包括养老院、老人护理院、老年大学、残疾人康复中心、儿童福利院等设施。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指标应当符合下表规定:

第七十三条残疾人康复设施用地指标应当符合下表规定:

第七十四条  儿童福利院设施用地标准应当符合下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