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或《玩忽职守,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对,。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有?关,。机关依照吉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下、法【人和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罚【款: 《    》 ,(一)不认真—开展联防责任制的;!   【  (二《)在6级以上大风天!动火:和室外吸《烟的; 》     (三!。)玉米秆、饲草【等可燃物品堆垛管理!不符合要求的;【 》。。    对违规将】柴草堆垛运进—屯内的,应当责令限!期迁出,《对逾期不迁的,应】当强制迁出》。。,,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 第二十六【条, 损毁消防设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赔—偿;拒?不赔:偿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 过失引起火灾的!,依照?吉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由公安派出》所,对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八条 《对,于,违反防火公约和防火!规定轻微者,由各村!或单位对责任—者,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情节较重的【,由乡镇《政,府,作出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