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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火灾!。预,防
》第十五?条 乡、镇、村应】当将消防通道、消防!栓、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与—道路、人畜饮水工程!、农村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凡,设有自来水管—网,的乡村要设置消火栓!,配备消《防器材?,同时要发挥农业】灌溉机械在灭火方】。面的作用,实现【一机多能,缺水【地区要修建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每个自【然屯:。至少有2眼消防机】井):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应当按照消防—规划要求建设,不】得挤占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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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加强?玉米秆?、饲:草等:可燃物品管理,统】一规划?。存放场地,并要【远离村民房屋区(1!00:米),宜设置—在村:屯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严禁玉米》秆,垛进屯,平时院内储!存不得?超过100捆(【2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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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禁止在6】级以上大风天动【火和:室,外吸烟对倒灰、【烧荒、沤《。肥等容易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要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严《加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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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消防公》约和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公约应当有》消防规划、安全用火!用,电、消防设施—。。保,养、巡逻护屯等内容!;,。消防档案应当—有检查记录、教【育培训、火灾扑救】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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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单位、民!族文化村镇》和旅游景点的保【护、改造和维修应】。当符合所《在地消防规划—
】 第二十条 —各级政?府及公安、建—。设、水利《、国土、林》业、:供电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按职责对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服【务
! ,第二十一条》 在火灾《扑,灭后:,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应当保护现!场,,并:配合公安机关—查明火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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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在扑】救火灾?中受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提《倡和鼓励社》会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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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各级:政,府鼓励和支持—村,。民、:居,民参加?住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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