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 保护和管理— 《 ,。 第二十二条 !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绿化的管理】和监督?绿地的养护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绿》地的养护《工作防治病》。虫害保?证绿化设施完—好和树木《、花草等《种植物成活与质【量 ?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城:市绿化规划、年度】计,划和绿化建》设方案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须按原批准程序】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方可调整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的性质或破!坏,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 , 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地的养护》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一!)城市街路、广【场等市政公共设施的!绿地由市城市—绿化管理机构负责;! ?    《 (二)《单位所属绿地和生产!。绿地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 (三)居住区绿地!由,房屋管理单位—或绿:地,建设单位(个人)负!责;   】  :(四)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铁路、河流两侧【的绿地分《别由铁路、》河道管理单位—负责; —     (—五)公?园、旅游风》景区、名胜古迹【区、烈士陵园—(公墓)的绿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    不具备【绿地:养护技术条件的【单,位可以?有,偿委托绿化》专业单?位,进行:养护养?护,所需:费,用由负有养护责任】的,单位承担 》 , 《 第二十五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城市《绿地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相?关部门批准并向市】城市绿化管理机【构交纳?用于异地城市绿【地,。建设补偿《。费后方可占》用 !第二十六条 — 因: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绿地《的管理单位交纳城市!绿,地损毁?补偿费后方可占【用占用期《满在绿化季节内【的占用单位应在【届满后15》日内负责恢复绿地原!貌;其他时期占用】绿地的占用单位应在!下一个?绿化季节《内负责恢复绿地【。。原貌 《 第【二十七条《 新:。。建管线、线杆或者】新,植树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应按下列规】定,确定间?距    】 (一)地下管线设!施,与行道树干中心【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5米》;   【  (?。二):线杆、消防设施【与行道?树干中心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5米 】 第二十八】条 城市》树木、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采石】、挖沙、取土等【损毁绿?地的;   !  (?二):堆放垃圾、倾倒废】弃物、排放或倾倒污!水、含有化学物质的!融雪剂等毁坏—树木:、,污染绿地的; !     (三)】焚香烧纸、》燃,点明火?的; 《 :。    (四)【以,树承重、《就树搭建、捆绑【树木、攀《折花木、《采摘花草、践踏草坪!及放养禽畜的—;  —。   (五)—在树木和绿化设施上!。涂、:写、:刻、钉、画和悬挂物!品及宰杀、栓系牲畜!的; 《 :    (》六)其他损》。害城市?绿,地,及其设施的》 《 : 第二十九—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树木确需【砍伐树木的须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砍伐—10株以《下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砍伐11株以!上的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政府批准 — — 第:三十条 经批准】砍伐:或移植树木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树木所—有者经济补偿并按】所砍:伐或移植树》木的数量补栽胸径】。不低于10厘—。米以上的树木并保】证成活;《或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标准:缴纳树木补》种补偿金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绿化专业单【位补栽 《 , 第三】十一条 》无论单位或个人【所有树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及时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砍伐或?更新申请 】。 ,   (一》)树龄已达到更新】期或自然枯》死,的; 《   《  (?二)有严重》病虫害或损伤—严重无法《。。挽救的;  !   (三)严【重枯朽或倾斜妨碍】交通或危及》人,身、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安?。全的; —   ?  (?四)因其他自然原因!。需要砍?伐或更新的 【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城【市树木因特》殊,情况确需《修剪树木时》必须在市城市绿【化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修剪     】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树木发生—。危及线路、》交通、人身和建筑物!等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先行修剪《、扶正或《砍伐并在同时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补办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