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 ? ,第二十二条 —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绿—。。化,的管理和监督绿地的!养护: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绿地的养护工作】防治病虫害保证绿】化设施完好和树木、!花草等种植物成活】。与质:量 !第二十三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城市绿化【规划、年度计划和绿!化建设?方案: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须按原批准程】序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方可调整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的性—质或破坏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 》 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地】。的养护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一【)城市街路、广场】等市政公共设施【的绿地由市城—。市绿:化管理机构负责; !     (】二)单位所属绿地】和生产绿地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  :。 (三)居住区绿】地由房屋管理单【位或绿?地建设单位》(个人)负》责; 《     (【。四):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铁路、?河流两侧的》绿地分别由》铁,路、河道管理单位负!责; 《     (五)!公园、旅游》风景区、名》胜古迹区《、烈:士陵园(《公墓)的《绿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  不具备绿地养护!技,术条件的单位可以有!偿委托绿化专业单】位进:行,养护养护《所需费用《由负有养护责任【的单位承担 【 《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城市绿》地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相关部门批准并!向市城?市绿化管理机构交】纳,用于异地城市绿地建!设补偿费后方可占】用 】 第二?十六:条, 因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绿地:的,。管理单位《交,纳城市绿地损毁补偿!费后方可占》用占:用期满在绿》化季节内的占用单位!应在届满《后15日内负责恢复!绿地原貌;》其他时期占用绿地的!占用:。。单,位应在下一》个绿化季节内负责恢!复,绿,地原貌 》 —第二十七《条 新建管》线、线?杆或者新植树—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应按】下列规定确定—。间距:。 :     —(一)地《下管线设施与行道】树干中?心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5米; 《     (】二)线?杆、消?防设施与行道—树干:中心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5米 《 《 第二十》八条 城》市树木、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采石、—挖沙、取土等损毁】绿地的; 】。。    (二)【堆放垃圾、倾倒废弃!物、:排放或倾倒污水、含!有化学物质的融雪剂!等毁坏?树木、污染绿—地的;? ,   》  :(三)焚香烧纸【、燃点明火的;【 :。     (四】。),以树承重、就—树搭建、捆绑树木、!攀折花木《、,采摘花草《、践踏草坪及放【养禽畜的; 】     (—五):在树木?和绿:化设施上涂、写【、刻、钉、》。画和悬?挂物品及宰杀、栓】系牲畜的; — ?   ? (:六)其他损》害城市绿《地及其设施的 】。 ? 第二十九条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树木确需砍伐树木的!须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砍,伐,10株以下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砍:伐,11:株,以上的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政府批准— 【 第三十条》 经批准砍伐或】移植树木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树木所有者经】济补偿并按》所砍伐或《移植树木的》数量补栽胸径不【。低于10《厘米以上的》树,木并保证成活;或】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标准缴纳树木!补种补偿金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绿》化专业单位补栽 ! 第三】十一条 无论单】位,或个人所有树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及!时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砍伐或更新申请 !     (一)!树龄:已达到更新期或【自然枯死的; !。    《 (二)有》严,重病虫害或损伤严】重无法挽救》的; ? :  :  : (三)严重枯【朽或倾斜妨碍—交通或危及人身【、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安全的—; ?     (四)!因其他自然原—因需要?砍伐或更新的 !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城《市树:木因特?殊情况?确需修剪树木时【必须在市城市绿化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修剪     】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树木发生危及线【路、交?通、人身和》建筑物等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先行:修剪、扶正或砍伐并!在同时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补办?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