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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 规划和建设 【 第七条— , 市政府应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绿:化年度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城市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本单位的绿化【建设方案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目标确定《我,。。市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6—%;:城市绿地率不低于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7.5?平方米 》 《 第九条 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简称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标准进【行,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绿化建设设》计和施工其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按下列规定执行 !     (【一):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特殊【行业除外)以及居】民住宅?。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应不少于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35%?; 《    《 ,(,二)经环保部门【鉴定:属于生产、加—工、: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以及医院、】休(:疗):养院: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应不》。少于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35%—;   【  (三《)城市?规划区域《内的主干道路的【配套绿?化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次干道》路的配?。套绿化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0%【  》 ,  (四《)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河流?。、铁路沿线》两侧和饮用》水源地周围》的,防护绿?化带以及《高,压输电线下》的安全隔离绿化带的!建,设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  《   (五)经营】、服务、仓储、【场站等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应不少于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25%— — 第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面积?因,特殊原?因,确实达?不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标准的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按所《缺少配套绿化面积的!绿,化工程造价》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建设—补偿金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异地绿—。化建设?。 《    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建—设补偿金配》套绿化工程施工所处!地段:绿地的绿化工程建】设定额收取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的建设设计!应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设计同时—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应同【时,具有相应等级的【城市绿化《工程设计资质;没】有城市绿化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在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时应选择—具有相应城市绿化】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分包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设计任《务严禁无资质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担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设计任务 【 : , ,。 ,第十二条 》 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必?须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标准执行并【报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未—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规划《设计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使用也不得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手,续 】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的建【设施工应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同时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同【时具有相应等级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资!质;没有《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在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任《务时应选《择具有相应》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分【包配套绿《化工程的施》工任务严禁无—资质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担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施!工任务 【 :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建筑工程必须【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同时竣工!并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方可交!付使用  】   ?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树木》。。、花草等植物种【植应在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竣工后的】。。第二年度上半—年完成 《 《 第十五条 】从外域引进的—树木、花草种苗【必须进行检疫—未经检疫的树木、花!草种苗不准》引进种?植 《 第十【六条 城市绿地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非植物【造景面积不得—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 : , :第十:七条: :在城市绿地、公【园、:游园内兴建》游乐设施、服务网】点、:。栓系广告《条幅(旗帜)及其】他设施的必须经其管!理,单,位同意并在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和建设活动 】 《 第《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均!有履行植树或其他城!市绿化的义务 !。     负有【。城市绿?化,义务: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在每年5月1【日前每人完》成不少于4》株的当年城市义务】植树绿化任》务或者?完成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的其他义】务绿化任务 【 : ? 第十九条 — ,负有城?市绿化义务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可参《加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城市义务植—树等绿化活动—也可自行组织完【成城市?义务植?树绿化任务自—行,组织完成城市义【务植树?绿化任务《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事先将绿》化的:。方式、数量、地点】等情况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并在其《。指导下?进,行, 【。 第二十条 年】度内分配《给各单位的义—务植:树任务均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标准完—成确保成《活率对?未完成植树》任务或未经批—。准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按细则有关规】定处理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每人每年8元】的标准收缴绿化费】用于支付绿化费用】 , 》第二十一《条, 市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其自行负责但应!符合城?市绿化?。的要求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