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市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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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上不得插挂】、张贴、安装、晾】。晒有:碍市容观瞻的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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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物顶部、!。外走廊?、平台、《阳台、窗外等—应当保持整洁—无堆放物料无乱搭】建,。;
!(三)?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粉,刷、清洗、修饰和修!复
】 违:反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单位庭》院、临街建》筑设置的《雕塑等建筑景观【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出现破旧、污!。损的责任人应当【及时修复、》粉刷
第【十九条? 道路两侧临街的建!筑物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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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建筑?物上设置的》交通、通讯、邮政、!燃气、给排》水、热力、地名、】电力:、环境卫生等各【类设施、标志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的要求!设置保?持完好和《整,洁美观出现破旧、污!损的: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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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生产?加工、摆设摊点、】开办集市、维修【清洗车辆、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 ,。 》临街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或者摆》放物品
— 以机动】车为工具《。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 ,违反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生产》加工、摆《设摊点、维修—清洗车辆、堆放物】料,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开《办集市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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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交纳占】道,费
》第二十三《条 :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本辖区内划定临时!设摊经营的区域临时!设摊区?域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 第?二十四条 在道路】。两,侧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候车—亭、书报亭》、工作亭应当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大】。型,。活动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活动结束后及时!恢复原貌
! , 违反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道路两侧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悬挂物品
】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 第二十六—条 拆除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需要临时《占用道?。路的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到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占?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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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围挡并?保护好树木及—市政、公用、环境卫!生设施
!。 :在施工中不得—泥浆:撒漏、污水外流【易于扬尘的物料应】当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粉尘污染建筑施】工工地?。材料:。、设:备和工具应当—在规定?范围内堆放整齐【出入:口,处,应当硬面化铺装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禁!止车辆带泥行驶
! : 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将场地清理干净拆除!施工设施和各种临时!建筑:。物
— 违反》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及在公共场!。所利用条幅、旗帜】、气球、充》气式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形式: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应当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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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反前?款规:定未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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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所利用条幅、旗【帜、气球、充气式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形式】。设置标?语,、宣传品《的责令?限期:撤除;逾《期不撤除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设—置牌匾、标识等应】当符合市容规划要求!;尚未制定规—划的应当《符合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位!置,、体量、数量—等要求
】 违反前—款规定设置牌匾、】标识等不符》合规划或者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的】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做到安全《牢固整洁完好—。内容健康书》写规范无空置无破】损无:污,迹和:无褪色?;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灯箱体形式的户【外广告显示完—整不得残损;断【亮、残损的在—修复:前停止使用》
》 ,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条 在【公共场所利用—。条幅、旗《帜、气球、充—。气式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形式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按照批准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期限设】置;
— (二)【保持整洁美观、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字迹清晰【无破:损、无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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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置公益性广—告和公共信息—。栏并:负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宣《传品:、广告?;,不得:在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电线—杆、楼道内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设施?上刻画、涂写、喷】涂、:张贴标语及》宣传品?、广告
》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清】。除对行为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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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违:法刻画、喷》。涂、张贴的宣传品、!。广告中?标明其通信工具号】码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实】后通:知违法行为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并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有关—电信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予《以暂停使《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电《信部:门予以恢复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号《码等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第三十三条 按!。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设置景观照明!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广场、?绿地其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安装景观照明设施!
第三—十四条? 景观照《明责任人应》当加强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做到使用安全、整】洁美观?并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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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观,照明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景】观,照明的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闭》景观:照明设施
【 第三十五》条 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保】持,整洁和外《观良好车辆》容貌不整洁》或者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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