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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市建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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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
】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处罚
【 ?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物【价局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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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市建委?限期按原价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市】建委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
第四【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市建委》。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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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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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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