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吊顶:工程
《
?
7.1 ! 一般规定》
《
:
7.1》.1 本章适【用于整体面层吊【。顶、板块面层—吊顶和格栅吊顶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整体面层!吊顶包?括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和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水泥—纤维板和木》板等:为整体?面层的吊顶》;板块?面层吊顶《包括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和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塑?料板、玻璃板和复合!板等为板块面层的】。吊顶;格栅吊顶包括!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和】木,龙,骨,等为骨?架以金属、》木材、塑料和复合】材,料,等为格栅《。面层的吊顶
!
7.1.—2 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
1【 , 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
, ? 2 ?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4 《 施工记《录,
》
,7.1.3 【。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
—。
7.1.—4 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
,
》 :1 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风《管,严密性检验;
】
》 , 2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 3 《埋件;
! 4 吊】杆安装?;
?
— :5 龙骨安装;
!
,
》 6《 :填充材料的设置【;,
】 7 反支【撑,。及钢结构转换层
!
7.1.5!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吊顶《面积每30m—2计为?。1间
7!.1.6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
7.1.7 !。 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
7.1—.8 吊顶工【程的木龙骨和木面板!应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
】
7.1【.9: , 吊:顶工程中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腐处理
】
7.【1.10 》 安装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
7.1—.11?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吊杆长度大于1!500m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或采!用型钢支架》
《
:7.1.12— 重型设备—和有振动荷》载的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
》。7.:。1.13《 , 吊顶埋件与吊杆的!连接、吊杆与龙骨的!连接、龙骨与—面板的连《接应安全可靠
】。
7》.1.14 吊杆!上部为?网架、钢屋》架或吊?杆长度?大于25《00m?。m,时应设?有钢结?构转换层
》
7.1】.15 大面积】或狭长形吊顶面层】的伸缩?缝及分格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