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6.3.1 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金属门窗的防雷、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2 金属门窗框和附框的安装应牢固。预埋件及锚固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3 金属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应安装防止扇脱落的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6.3.4 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Ⅱ 一般项目
6.3.5 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应无锈蚀、擦伤、划痕和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型材的表面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
6.3.6 金属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不应大于50N。
检验方法:用测力计检查。
6.3.7 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8 金属门窗扇的密封胶条或密封毛条装配应平整、完好,不得脱槽,交角处应平顺。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6.3.9 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6.3.10 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10的规定。
表6.3.10 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6.3.11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11的规定。
表6.3.11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6.3.12 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12的规定。
表6.3.12 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