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210-2018 建标库

6.2  木门窗安装工程

主控项目

6.2.1  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2.2  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及饰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及性能检验报告。

6.2.3  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6.2.4  木门窗框的安装应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2.5  木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6.2.6  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6.2.7  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和锤印。

    检验方法:观察。

6.2.8  木门窗的割角和拼缝应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6.2.9  木门窗上的槽和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检验方法:观察。

6.2.10  木门窗与墙体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严寒和寒冷地区外门窗(或门窗框)与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充保温材料。

    检验方法: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2.11  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和密封条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6.2.12  平开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12的规定。

表6.2.12  平开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