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210-2018 建标库

5  外墙防水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外墙砂浆防水、涂膜防水和透气膜防水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5.1.2  外墙防水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外墙防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4  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

5.1.3  外墙防水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防水砂浆的粘结强度和抗渗性能;

    2  防水涂料的低温柔性和不透水性;

    3  防水透气膜的不透水性。

5.1.4  外墙防水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外墙不同结构材料交接处的增强处理措施的节点;

    2  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预埋件及收头等部位的节点;

    3  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及附加层。

5.1.5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墙防水工程每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1.6  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检查不得小于10m2,节点构造应全数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