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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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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设 :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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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进行设计!并应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防?火、环保、节能【、减排等有关规定】建筑装饰装》修耐久性应满足使用!要求:。
—3.1.《3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由施工单位完成】的深化设计应经【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确认!
—3.1.《4 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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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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