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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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设 》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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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进行设计并应—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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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防火—。、环保、节》能、减排等有关规定!建筑装饰装修耐【久性:应满足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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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由施工单位完成的】深,化设计应经》。。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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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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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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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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