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五!条 城市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保护《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并负?责检查?、,。考核、监《督 — , 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管理实行管养分离!、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维!护责任按照》如下:规定确定 】     》 (一)政府—投资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和其他绿地由—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管理!单位负?责;:。 《    《  (二)单—位或者个人投—资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由】产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负】责;   !。   (三)居住区!绿地由?业主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     】 (四)《单位附属《绿地和门《前责任地段绿—地由产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负责; —   》   (五)生【产绿地由《产权人或者经营者】负,责; ? :。    》。  (六《)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保留的绿地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 《    》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由区:、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或者!其指定的部门负责】 》 第十七【条 城市内》。的树木花草所有【权受国家保护其权属!规,定如:下 》。      (一)!公共绿地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归国家【所有; 【      —(二:)单位内部自行种】植的树木、花草归单!位所:有; 》   《   (三)居【住小区内《的树:木、花草归业—主所:有,; —   ?  (?四)居民《。宅院内自费种植、管!护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     》 城市的树》木不:论其权属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迁《移和砍伐确需迁移】和砍伐?树木的应当经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第十八?条 为?保证管线《、杆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必须》经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兼》顾管线、杆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 【   ?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杆线安全时》管线、杆线管理单】位抢险时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但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化管理!。单,位,并,补办相关手续 【 【 第十九《条 经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树木:其所有者应当及时砍!。伐更:新    !  (一)》树木发生《严重病虫害已无法挽!救或者?自然枯死的》;  【    《(二)树木严—重倾斜妨碍交通、通!信或者人身》、,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安?全的; 】     》(三)树《龄已达到更新期的 !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 : :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各类绿》化用地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一般《不得超过一年)【须经: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并由—占用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必】须向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管理的》单位同意后再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 】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    《  (一)围圈树木!、,就树搭建或晾—晒衣物、悬挂标【牌;  】    (二)在树!上架设电线》、钉钉拉绳刻画【。。涂写及在《树边堆放建材—、,渣,土和其它《器材:;   】   (三)—切割树皮《、攀折树枝、摇【晃树干及任意采摘】花卉、果实》;  【 ,   ?(四)在草坪、【绿,篱、树木旁》焚烧树叶、秸杆等杂!物;:     ! (五)《在有树木、花草的绿!地上堆放或》倾倒污水、垃圾及】化,学物品?;, 》     》(六)?在绿地内放养家禽种!。植蔬菜或者其—他农作?物;  】    (七)【污损:建筑:小品、雕《塑及其他园》林设施; —      (!八)擅自修剪—和砍伐城市》树木;? ?    》  (九《),其他损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行为 】      】。。上述行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 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化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建设费用纳!入城市建设》。维护费计划中统一】安排 《。 第】二十:五条 机《关、学校、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单》位的绿化任务和管】护标准安排一定的】绿化经费用于绿【地管护和《建设   【  : ,居住:区的绿化养护—费用:由房:屋,。产权单位或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