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四?章 ?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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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绿道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绿道管理部!门负责;与道路重合!。的绿道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道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绿道管理维】护技术?指引和管理维护【。考评细则统一—。全市绿道《管理维护标准加强】对各区绿道》管理维护工作—的,检,查、考评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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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绿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绿道的监管、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绿道维护】和运营中的问题确】保绿道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绿道维护及运】营实行政府》监管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
各区【绿道管?理部门可以将—绿道委托《给,产权:单位:维,护及运营也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维护及运营单】位
绿道维护!及运营单位应—当保持绿道及设施】完好:
第二十四条 】 市规?。划国土部门在编制】、调整绿道及其控】制区规划之前应当将!相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五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绿道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市民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各区绿!道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绿道使【用指南和《宣传手册介》绍绿道的线路—。、开放时间、活动安!排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六条 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禁止?。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行驶但相关部门可!以根据?绿道管理实际需【要划定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通【行路段、通行时段并!设置配套道路标【识允许因管》。理养护或者》其他需要《的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行驶
《。 在绿道上—设置前款《道路标识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设置并?维护但在与道—路重合的绿道上【设置:前款道路标识—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求市城市—管理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设置】并维护
》第,二十七条 —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分开设置的绿道】行人和自行车应当各!行其道?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合并设置【的,。绿道自行《。车应当控《制行驶速度避让【。。行人
》 ,自行车协会等社会】组织可以制定自行】车骑行准则引导、】规,范自行车骑行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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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绿道确!。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绿,道的:依绿化?管理法规和规章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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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挖掘绿道的行政许可!。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申请】临时占用、挖掘绿道!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期满后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临时占用、挖掘【与道:路重合的《绿道的应当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并依—道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禁止占用!绿道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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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绿道及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破坏?绿道设施;
!(二)堆放物品或者!。倾倒:、排放污《水,、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三)养殖禽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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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生火—、,烧烤、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
?。 (五)挖沙、采石!、取土
》第三十一条 【鼓,励社会?公众、企业通过公】益植树、认》捐、认养、认—管,和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参?与绿:道管理与维护
! 对于通过捐赠形】式参与绿道维护的】企业可以在绿—道设施上冠名或【者增加?企业标识《和宣传语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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