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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 规 —划
第【十一条? 绿道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国土部《门组织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绿道《专项规划应》当,依托现有《的山体?、水系、绿地等自然!环境与?公园、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文体旅游设施、居!民聚:居点等相连通发【挥绿道连通》自然生态和历—史人文节点的作【用
《 绿:道应当互相连通【形成结构合》理、衔接有序的绿】道网络?
绿》道网:络应当与公共交【通网络相衔接—完善交通换乘—系,统提高绿《道的可达性
第十!三条 《市规划国《土部门应当结合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要求划定省立绿【道、:城市绿道的控制【。区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四条 《因重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需要确需对绿】道及其控制区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
—经,批,准调整绿道及其控制!区规划的不得破坏绿!道的连通性
【第十五条 —绿道:控,。制区:内只能?规划建设《以下基?本绿道配套设施
! :(一)交通》。衔,接设施衔《接设施、停车—设施:;
(—二)服务设施—。管理设施、》提供:饮料食品和自—行车租赁服务的驿】站、:游憩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三:)基础设施水—、电:。、燃气、通讯、【防灾等设《。施;
(四】),。标识系统指》路,标志:。。、警示标志》及其他?标志
第十六条】 绿道控制区内】禁,止规划建设以下项】目和设?施
《 (一)经》营类城市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大中《。型商业?设施、宾馆、工厂、!仓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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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染绿道环《。境项:。目餐饮服务》设施:、油库及堆场等【;
? (三)其他与】绿,道建设和养护—无,关的临时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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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绿道控?制区内已建合法建(!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建和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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