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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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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城市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各项建?设,必须服从规划管理】
第三十五【条 新区开》。发建设?必,须成组成《片进:行市政公用设施必须!同步建设 》
:第,三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规—划,建设:区外或城《市基本?配,套设施不能》满足需要又无有【效措施的地》。段安:排建:设项目但下列项目】除外
【(一)原《地扩建的配套—工,程和技改工程保密】科研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程项—目;
— (二)《配套:建设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工程、防灾排险】。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
《 (三)《河流水系《、山:体滑坡的整治—工程;
—。 (四)易燃易】爆、有污染性等【不利于集中布局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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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下列土?地应加以妥善保护】不得侵占、》改变用途《。
》(一)城市建设【用地绿化用地—;文化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市政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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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城市建设用地农业】保护用地;自然植】被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用地;组【。。。团隔离带用地;其他!城市发展备用地 】
: , (三)《其他城市用地—海,岸线:;旅游用地》。。;城市?发展备用地
第!三十八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设!项目时必《。须同时建设自用【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建设单位《还必:须同时建设部分市】政公用设《施及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公共设施 !
? (一)在》各种配套设施不【足的旧城区或—建成区进行建—设的;
— (二)在—。各种配套《设施尚未完整—建成:的新:开发区进《行建:设,的;
(三!)在现?有各种配套设施不足!负担因建设单位开】发而产生压力的地段!进行建设《的
建设单!位需要承担建—设为公众《服务的各种配套【设施:的项目和《数量由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规划确定
【第三十九《条 旧区改建—应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为主要【目标优先安排该区域!内需配?套的建设项目—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美化市容市貌】。旧区改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禁止零星插建 】
? 旧区改建应按规划!有步骤?地疏:散工业企业对污【染环境和影响居【住安全的《工业企业应》。及,时调整规划并限期】搬迁
》第四十条 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持市规划主—管,部门发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计划立!项
(一)!大型或有污染的【。建设:项目;
(!二)危?险品库场;
! (三)其》。他指定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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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为 】。。
: (一)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并】按规:定附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有关文!件、图纸《。等资料
(!二)市规划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审议在40日内!予以答复审核同【意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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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城市规划未确!定区域的重》大项目的规划选【址申请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提请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未【通过的市规划主管】部门予以书面—答复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年内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第四》十三条 《以,招标拍卖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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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必《须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前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按:照相:应地:区的城?市,规划审定《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划设计【指标提出城市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90日内未【。能,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两年:。内不得申请变更规】划内容;《两,年后申请变更的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对申【请,进行:初审后按法定程序审!批
—获得批准《。的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向【申,请单位?。重,。新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办理相》应的用地手》续,;不批?准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书面答复申请单】位
第四十【六条: 除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及急需—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外?严格控制《城市临时建设用地】
第四十—七条 禁止在城【市近:期建设用地、—绿地和规划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内安排【临时建?设用地 《。
第四十八条 临!时建设必须依—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应与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临时土地!使用合同并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程序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同
第—四十九?条 临时建设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期!。满确需延期的—可申请延期》一,。。次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使用!期满:用地者负责拆除【一切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 使用期内因城】市建设?需要:用地:者必须服从并按规定!时间自行拆除—。一切: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用地者有权获得不】高于其?所交土地使用费百分!之五十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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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建设—用地只能《修建层数不》超过两层的简易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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