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二章: 城市规《划委员会《
》第六:条 市?政府:设,立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草案进行》审议;
》
(二)对城市!规划:未确:定和待确定的—重大项目的选址【。进行审议;
【。
(三)下达年!度法定?图则编制任务—;
《 (四《)审批法定图则并】监督实?施;
》 (五)》审批专项规划—;
》 (六)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市规划委员会由二!。十九名委《员组:成委员包括公—务人员、有关专【家及社会人士其【中公:务,人员不超过十—。四名
《。
, 市规划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市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二,名副主?任委员和其他—委员:由,市政府?。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
第八条 市—规划委?员,会可设?若干专业委员—会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
第九?条 市?规划: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每次会议的人数不!少于十五名》其中非公《务人员不少于八【名
第十条【 市规划委员会【会议依职权作出决】。议必须获《参加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