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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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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燃气建设规划【由,规划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编制编《制时应当征求公安】。消,防、劳动、环保等】。部门的意《见燃气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燃《气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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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燃气—场站、码头、输配】设施的选址和—方案设计必须—报主管部门以及规划!、劳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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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燃气供】应,点的:设置应?。当符合燃气建—设规划并经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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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向—主管:部门注?册并:持有燃?气工程专业资质证】书,。从事燃气工程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法定机构《确认的相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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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装燃气压—力容器的施工单位】必,须同时持有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资格证书《
】第十条 燃气工【程建设?所用的?设备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 第十一条— 燃气工程》的,施工由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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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高层【建,。筑的燃气管》道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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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没有燃气管道的!现有高?层建筑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业主和【燃气企业限》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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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燃气:场站、码头、市政管!道、庭院管网、【室内管道、临时瓶】组供气站等》工程竣工后应当由主!。管部门组《织公安消防、劳【动等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按规定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 第十四条 —燃气:工程的建设资金【应当:多渠道筹措燃—气市:政管道和与该管道连!接的供气站的—建设资金应当列【入市政设施预—算由政府投》资建设;燃气—场,站、码头的建设资】金由燃气企业自行】筹措;庭院管—网、室内管道—建设资金《由开:发单位?负担列入工程—预,算,
第【。十五:条 供气设》备,。及管道竣《工验收合格后—交由燃气《企业统一管理和【维护:室内燃?气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更】。换设备的费》用由使用燃气—的单位和居民(【以下:统称用户)负担【其他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换设备【的费用由燃气—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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