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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工:程返:。修与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生产及供应等单】位,根据本?条例以及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缺陷承担民事责【任
— 本条例—所称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第四十七条 — 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工程:保修期限是指从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到下!。述期限
》
—(一:)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
】 , (:二)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六个《月;
— (三)【建筑物的供热或者】供,冷为:一个采暖《期或者?供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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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室外的《上下:水、小?区,道路和?市政工程《为一年;
—。
(五)!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其,他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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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 施工单位》自接到保修通知书之!日起必须在十日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商议返】修内:容未:能按期到达现场的建!设单:。位有权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负担施工】单位无故延误维修】导致损失扩大的【施工单位对扩—大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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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工程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发?。生的:质量缺陷按下列规】定承担维修费用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 ? (一)《勘察:单位提供错误勘【。察,结论造成质量缺【陷,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勘察费并【承担:。维修:费,用;
】 (二)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 质量缺】陷的设计单位—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设计费并承担维修费!用;
! (:三)施工《单位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的由施!工单:位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因工《期延长?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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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因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质量缺【陷的由采《。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有《关,供应、生产单位连】带承担?产品保修、》保换、保《退、: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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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
【 (:六,。)因用户《使用:。。不当造成质》量缺:陷的由用户》。自行负责;
! (七)因】监理单位工》作失职间接造—成质量缺陷的监【理单位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监【理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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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检测—单,位提供错误检—测数据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应当双《倍返还检测费—用;伪造《检,测数据?。或,者检验结《论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超过—设计:设防强度造成质量缺!陷的设计、施工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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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两【个以上单位的—过错:造成质量缺陷的应当!根据责任大小分别承!。担维修费用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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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造》成人身或者其他财】产损害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因工程》质量责任《发生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申请—有关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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