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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标
》第八条 建设—单位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合肥市建筑【管,理处审核《批准:后进入?建,筑市场?自行组?织招标?。
: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工程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员;《
(三)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编制标底的能力;!
? (四?),有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组织评】标,。、,定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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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可委托具!备法人资格的—工程咨询《公司、监理公司或】同,类专:业的咨询单位作【为招标代《理
第九条 工程!项,目实行招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报建【;
》(二)有批准的项目!投资:计划:(大中型《项目可按批准—的扩初设《计概算)有资质【。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
《 (三)《工程建设资》。金、设备的来—源已落实;
!(四)规划定—点已经市规划部门批!准;
—(五)建设用地【的征用、拆迁、【三通一平工作已基】本完成;《
? (:六):招标申请已经市【招标办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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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招标可采取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或电视等—途径公?开发表招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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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向三个以上—具有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发出招标通知书】或邀请函
】。(三)议标对—不宜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经合】肥市建筑管理处批准!可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议标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含两家)
】 议标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招:标单位对议标—。工程项目明》确中标原则和具【体条:件;
》 (二)投标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报价;
— (三)招标单【位主持?“议:标”会根据》投标单位《的企:业,信誉、技《术素质、机械—装备、工期、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 (四)市招标办】参加“?议标”会议主—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五—)发中?标通知书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可《采用项目的全部工】程,招,。标单项工程招标【专业工程招》标,续,标等方法
第十】二条 招标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建设—单位填写招》标,申请书报市招—标办审批
— (二)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标:底和:制,定评标、定标办法】并报市招标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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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单位发出招标广告!或招标邀请》函
(—四):市,招标办会《同建设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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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设单位向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六)建设单位—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和进行【招标文?件答疑
(七!)市招标《办会同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组织开》标审:查、评议投标标【书确定?中标:单位
(八】)发中标通知书
!第十三条 》招标单位进》行招标工《作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招标文—件一:经发出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加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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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7~15!天内组织答》疑会答疑会》议纪要经市招标办批!准后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
《。
(三)—不得私自开拆—标,函不得明招暗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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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中标】。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应在30》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任何一方】在限期内借故不【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责任方应按中【标,价1%赔偿对方损】。失
《 建设工程可由施工!单,位,实行系?数包干其系》数视结?构性质、工程工【。期长:短而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第十五条! 标底应按下列原则!进行编制
(!一)标?底按总造价或单【项工程造价编制【
(》。二,)标底应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根据省、!市规定的预算定额】编制
(三)!建设:工程的材料价差由】招标单?位承:担不:计入标?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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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底由市》招标办负责审定(】招标:单位在市建》行开户?的,由建行审《查在:其它银行开户的由】市招:标办审查《)
第十六条 】标底一经审定应【密,封保存至《开标、?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有保密责任【不得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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