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四章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   第《十,八条 实行总—分包的建筑》工程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 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报?市,安,监机构备案 !  第二十条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  第二十一条【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在交:底书面材料上—签字 —  第二十二条 】对于下?列危:险作业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应当编制专】项施工安全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后实施》 :     (【一,)基础施工; 】    (》二)地下工》程施工?; :    — (三)《。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    【 (四)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和架【设,机具拆?装; 《    》 (五)模板工程】; ?    》。。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 , ,(七:)其他危险》作业 》   第二十三!条 建筑工程完成】基础分部工作—量,50:%、主体分》部已结顶、装—饰分部工作》量,。30:%的施工《企业应当到》市安监机构》申,请安全达标验收【 :。。  ? 市安监《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的颁发安全【达标标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市安监机构》逾,期未验收的应承担】相,应的停工损失 】   安全达标标!牌应当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 ! :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当建立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定—。期检查和安全日检制!度   【对于施工安全设施、!。架,设机:具,、机:械,。设备应当《。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检查:、维修和保》养,登记簿 》   《第二十五条 安【全技:术资:料应当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 ,。   第二—十六:条 用地红线范【围内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的场地和道路应【当全部用于施—工不:得挪作他用 !   《   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有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设施 】 , ,  : 第:二,十八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施工安全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  :。 ,   《。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完工后?市,安,监机:构应当?对该工?程的施工《安全情况作出书面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