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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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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整合【和利:用城:市地下管线信息【资源确保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有序进行和城】。市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增强》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有线电!视及:其,。他用途?的管:线(含?附,属设:。施)、?管线共同沟及其【相关:的地下空《间设施?
【 第三条 本市【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适用本条【例,企事业单位自—用的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不适【。用本条例《军事:专用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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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协调管理、【资源共享
!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监督和?管理城市地下管线】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对其所有的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负责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安全应急预案保【证城市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
】 , 第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工作规划、测绘、市!政,。设,施、:公安、人民防空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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