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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整,合,和利用城市地下【管线:信息:资源确保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有序】进行和城市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增强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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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有!线电视及《其他用途的》。管线:(含附属设施—)、管线《共同沟及其相关的地!下空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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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市》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适用本【条例企事业》单位自用的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不【适用:本条例?军事专用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第四?条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协调管理、资【源共享
】 ,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监督!和管理城市地下【管线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对其【所有的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负责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安全应急】预案保证城》市,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
【 第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工作!规划、测绘》、市:政设:施、公?安、人民防》空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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