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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村】。民住:宅建设审批和房产登!记
第十】。五条 ?村农:(居)?民依法取得宅基【地后申请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的应依法进行规【。划报建?规划:。报建不收取费—用
— (一?)位于乡村规划区内!。项目建设申请—人应:。持宅基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权证)含宗地坐【。标资料、《户口簿、身份—证明材?料、项目设》。计图纸?、村民委员会—意见:等,材料向?规划:所提出书面申—请书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二)村民—可根据规划所出具的!设计条?件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住宅设计或选择海南!省村镇居住建筑【。设,计图集和三》亚村镇居住建筑【施工图推广》图集中相关设计图】纸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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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村民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27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屋顶!檐口高度控制—在12?。米以内
】 第十七条— 已依法取得宅【基,地权:属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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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建用地已—。列入征收范围—;
【(二)?村民所在村庄已【列入城?边村改?造计:划,;,
(三】)不符合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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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筑面积超》过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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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在乡村规—划区内?建,设公共设施(如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商业服》务等:),投资:额在:6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必须依法】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项:目经规划《审查通过后由申请】人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设计、【。施工:条件进行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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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属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建设工程均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
第十九条【 公共设《施和村民住宅项【目建:设竣工后《。应当:持土:地权属证、规—划,。审查意见、施工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报告:等材:料由所?。。。在,镇规划所汇总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住宅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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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对,经依法审批的—。村民住?宅项:目验收合格后村民应!持农村村民》申请:房屋登记审批表【、土地使用权证、家!庭户口簿(身—份证)、规划批准文!件、房屋验收合格证!明等有关材料由镇】政府汇总统一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颁发房—屋权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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