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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宅基地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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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村民使用》宅基地应依法进行】。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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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应持本!。村,户籍证明、身份【证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小组、村委会、镇】人民政府逐级—。签署意见经公示【且无异议的向—所在镇?。国土所?申请土地《确,权经核实《符合村庄规划和【“,一户一宅”政策【国土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并报!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发证手!。续
》 (?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非所?在村户籍《人口不得申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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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宅基《地确权后《由于村镇规划和【村民拆迁、重建【等原因需《要,。调,整,。宅基地形状、—朝向和位置》可按等面积》在原:址或村庄规划—区内其他位》置进:行,置换并?重新核发宅》基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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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已经划入城市规划!区、重点旅游区【和其他产《业开发区内的村【。。民住:宅建设?鼓,励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对于新—的,拆迁安置对》象不:宜再采取划拨宅基地!的方式安置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减少和避免—“二次拆迁”
】
:第十一条 属—以下:情况者不新批宅【。基地:
—(一)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人提供《。虚假情况;》
《 (二)》年龄未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
《
, (三《)不符合村庄—规划;?
(四)!。经政府批准纳—。入搬迁改造》实施计划和范—围,且在自申报之日【起两年内将》启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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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将原:。。有宅基地及地上建】筑物出卖、出—租、赠与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等非生活】居住用?。途,。后再次申请宅基地;!
(【六)土地《权属有?争议
第十】二条 按规》划需:拆迁改造的区—域应依据村庄规【。划确定的居住区安】排宅基地不得在【原址上审批新的宅基!地且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村民取得新—的宅:基地建设《住宅的原有宅基地须!交回:集体由村委会根据村!庄规划?统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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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应予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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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禁止为非本村户】。口村民颁发宅—基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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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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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止一:。户多宅违法多—占宅:基地
】。(四)?禁,止在承包土地中擅自!建设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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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禁《止非法?转,让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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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凡未编制规划的!村庄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只确权原!有,宅基地除特殊情况】外(如?拆迁)不得审批新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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