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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三章 》宅基地确权登—记
第十【条, 村:。民使用?宅基地应依》法进行确权登—记
【(一)申请人—应持本?村户籍证明》、身份证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小》组、村委会、镇人】民,政府逐级签署意见】经公示且无异议【的向所在镇国土所申!请,土,地确:权经:核实符合村庄规【划,和“一户一宅”政策!国土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并报《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发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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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非所在!村户:籍人口不得申—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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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宅!基地确?权后由于村镇规【划和村?。民拆迁?、重建等《原因需要调》整宅基地《。。。。形状、朝向和位【置可按等面积在【原,址或村庄规划—区内其他位》置,。进,行置换并重新核发】宅基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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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已经划】入城市规划区、重】点旅游区和》其他产?业开发区内的村【民住宅?建,设鼓励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对于新的拆迁安置对!象不宜再采取划拨宅!基地的方式安—置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减少和避免“二!。次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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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属!。以下:情况者不新批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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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人提—供虚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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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龄】。未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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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符,合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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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政府《批准纳入搬迁—改造实施计划和范围!且在自申报之日起两!年内将启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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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将原有宅基地】及地上建筑物—出卖、出租》、赠与?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等非生活居住用【途后再次申》。请宅基地《;
(】。六)土?地权属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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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按规划!需拆迁改造》。的区域?应依据村庄规划确】定,的居住区安排宅基地!不得在原址上—。审,批新的宅基地且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村《民取得新的宅—基地建设《住宅:的原有宅基地须交回!集体由?村委会根据村—庄规划统《筹整:理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应予—禁,止
【(一)禁《止为非本村户口【村民颁发宅基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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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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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禁止—一户多?宅违法?多占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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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禁止在承包土【地,中擅自?建设住宅
! (五)禁》。止非法转让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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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凡未:。编,。制,规划:的村:庄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只确权原【有宅基地《除特殊情《况外(?如拆迁)不得—审批新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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