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搭《建棚屋、设》置摊点和维修场所】及其他设《。施;    ! (二)长期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物品; —     (三)】采矿、?取土:、烧窑、制坯—、种植作《。物等其他有碍通【。行的作业;》    【 (四)任意利用农!村,公路边沟灌溉、排水!;   【 , (五)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   ?(六)其他》损坏、污染和影响】农,村公路畅通的行为 ! 》 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农村公路上】打场晒粮、倾倒垃圾!或,。堆放各种物品— 第!二十:六条:。 在?农村公路两侧—开山炸石、》砍伐树木和进行【其,他施工作业不得危】。及农村公路和附属设!施安全;有可—能危及时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事先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造成农村公路—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按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 : , 第》二,十七条 在农【村公路桥梁200】米范围内《不,。得采挖砂石、开矿、!爆破、取土、—取地下水或进行【其他危及公路安【。。全的活动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缩窄或拓《宽河床的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路安全— ?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农村公路 !。  :  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时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用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自治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 ,。    《修建跨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和跨越公路》设置标语牌的必【须符合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事先征得自治—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造成!公,路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 — 第二?十九条 在农【村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其建筑】物、构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最!小间距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乡道弯道》内侧的建筑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行车视距要—求 】 第三?十条 ? 农村公《路的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公路用《地为不少于》1米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部门统一规划】用于公路《建设或公路绿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 》第三十一条 — 禁止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置《路卡收费 —。 , 第三【十,二条 农村—公路上设《置的各种交通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涂抹、拆除【、迁: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