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农】村公路养《护
第二【十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建立:养护机制实》行目标管理保证【公路的完好、—平整、畅通
【 《。 县道的》养护:。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资》金实行专业养护
! 》 乡道、村道的养护!。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乡【道按:区域分地《。段,。。实行专人养护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乡道养《护人员签订养护合同!村道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采《取“:一,路,一议”办法进行养】护对重点养护—路段自?治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自治县人民政府及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其】来源包括
】 (一) ! 上级交【通行政部《门下拨的公》路养护费;
—
【(二) 【 自治县交通【行政部门征收的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经县财!政核定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
】 (三?), —自治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养护资金》随,着养护里程和地方】。财力:的增长财《政资金逐年增加;】
,
(】四) ?。 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五) !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
,
第二十!一条 因台风【、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乡道、村道遭】受严重的损坏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当【地村:。民和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抢修;必要】时应向?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求组织?支援尽快恢复交【通
?
《 ,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乡道的?绿化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乡:道两侧的树木进【行,破,坏性砍?伐因更新需》要砍:伐树木的需经—自治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 对—影响农村公路沿【线电线、电缆安全】的公:路两旁树《木电线、电》缆管理机构可以按】规定:安全标?准修:剪树枝确需砍伐【。树木的要征得自【治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 第二十三条 !因养护?农村公路需要—在农村?公路沿线就》近划定原材料场挖】砂、采石、取—土的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非法收取《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