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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执,法程序 《
第二十一】。。条 查处行政违法】案件适用《。一般程序的其程序】。分,。受理、立案、—。调查、审《。批、决定、送达、】立卷归档七个—步骤
】 第二十二条 执!法局对群众》举报、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以及—。。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行政违】法案件应当进行【受理登记和初步审】查对属于执》法,局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予以立案;—对不属于执法—局管辖的《应当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举报人!
第!二十三条 执法局】对已经立案的行【政违法案件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行政违法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证据所称】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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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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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四条 对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检查或者调】查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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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应当】允许行政违》法当事人、证人提供!书面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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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执法人员】对行政?违法案件进行调查】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有?关单位或者组织【提供与行政违法行】为有关的资料、证】明材料并《可以提取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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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执法局【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收集证据】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执法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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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调《查行政违法案—件时执法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经【执法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对与行政违法行为!直接相关的》。财物进行查封、扣押!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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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执法局查处—行政违法案件需要作!技术鉴定《的应:当及时送交有关部门!予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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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执】法局查处行政—违法案?件需:。要,。。对行政违法当—事人作出赔偿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通知相关部》门提供赔偿》标准和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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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终结后!执法人员《应当:。提交调查终结—报告并提出》初,步意见送执法局法制!机构审查《经执法局法制—机构签署意》见后报?执法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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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执法局应当!对调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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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执,法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
第三十!。三条 执法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100—0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执法局应当—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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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决?定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
? 第三十五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机《构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必须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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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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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执法!。局应当在7日内【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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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执:。法,局适用一般程—序查处案《件应:当在立?案后的2《0日:内结案?;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经执法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延长后仍】不,能结案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延长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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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采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当场不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由【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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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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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
—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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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法!。强行: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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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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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案件材【料及时立《卷归档予《以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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