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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四章 执法!程序 — 第二十一条 查处!行政违法案件适用】一般程序的其程【序分受理、立案、调!查、审批、决—定、送?达、:立卷归档《七个步骤 】 , 第二》。十二条 执法局对群!众举报、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以及》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行政】违法案件《应当进行受》理登记和《初步审查对属于【执,法局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予—以立:案;对不属于执法局!管辖的应《当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举报人 — 《 :第,。二十三条 》执法局对已》经,立案的行政违法【案件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行政【违法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证—据所称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    【。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 》 第二十四条 对】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检查或者》调查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  【  调查【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应当允许】行政违法当事人、证!人,。提供书?面证:言 】 第二十《五条 执《法人员对行政违法案!件进行调查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有《关单位或者组织【提,供与:行政违?法行:为有:。关的资料、》。证明:材料并可《以提取原件 】 , 第二十【六条 执《法局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收集证据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执法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 第二十七条 调!查行:政违法案件时执法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经执法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对《与行政违《法行为?直接相关《的财物进行查封、扣!押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第》二十八条 》执,。法局查处行政违法案!件需要作技术鉴定】的应:当及:时送:。交有:。关部门?予以鉴定 【 : 第二十九条 !执法局查处行政【违法案件需要对行政!违法当事人作—出赔偿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通知相关部】门提供赔《偿标准和有关材料 !。。 《 , 第三十条 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终结后执法人员!应当提交调查终结】报告并提出初步意】见送执法局法制机】构审查经执》法,局法制?机,构签署意见后报执法!局负责?人 【 第三十一条 执!法局应当对调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司法?机关 【 ?第三十二条 —执法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 第【三十三条 执法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1:000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执法—局应当组织听—证 : ? 第》三,十四条 《决定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 , —第三十五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机构: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必须分离 【    — 罚款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 【 第三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执法局应当在7日内!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送—达 ? ? 第三十七条】 执法?局,适用一般程》序查处案件》应当在立案后的【20日内结案;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经执法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延长后仍不》能,结案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延长1】5日 》 《 第三?十八条 采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当场不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由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 ! ,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 (三)依】法强行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   》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案件】材料及时立卷归档】予以妥善保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