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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排水明沟、!河渠、湖塘水—。位容量及排水泵站】管理
第】十条: , 城市排水—。明沟:、河渠要经常—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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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拦!河筑坝、《截流取水《;禁止向《沟、渠内倾倒各【种垃圾、废》土;禁止在明沟、】河,渠上擅自搭盖—。建筑物和构筑物禁止!在,沟、渠边种》植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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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城!市排水河渠两—岸已按规划》。征,用的:土地为城市排—水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包括【郊区社?队):和个人不准》随,意占用如架》设桥梁、开渠—灌溉、修建提升【污水泵站等必—须占用的须报经市】建设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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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因生产、建设需!要,必须改变、迁移原有!城市排?水明沟、河渠—时,按本办法第 七【 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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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禁止《填筑与城市排—水相:。通的:湖,塘其水位管理须服】从城:市排水需要由市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位控制标高》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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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 城?市排水泵站应经常】维护保证设》备完好、运转—正常充分发》挥抽排?效能在汛《期和雨季供电部【门应保证《。排水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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