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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 城市绿地—和景观
【 7.1 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面积占基地总面【积的比例(绿地率】)应符合兰州市城】市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指?标及下?列规:定,。
【 (一)居》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
【 》 (二)工业—。、仓:储、交通枢》纽、商业、》金融:等绿地率不应—低于20《。%,;对环境有》大气、噪音污—染的厂?矿单位?绿地率不应低—于30%并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乔灌结合—的绿化隔离带
】 —。。(三)宾馆》、教育、医疗卫生、!科研设?计、机关团》体、体育、》。部队、休(疗)养院!等单位及其他公【共文化设施绿地率】不宜低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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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属于旧《区改建?的绿地率可》酌情降低《。但降低幅《度不超过5个百分】点;实施确有困难】的应与园林部门协】商异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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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建筑!基地内应建设一定比!例的集中绿》地,在,居住用地《中,集中绿地的面积应不!小于公共绿地的10!%
》。7.3 景观【道、林荫道、—商业:街、规划红线宽【度,不小于?。30米的《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广场周边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景观—规,定如下
【 , : (:一)建筑物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和广场的—。界面变化要求临城市!道路或广场的立面】应当:为主要立面立面【和屋顶造型应当丰】富与:城市街道和广—场景观相协》调
【 (二)临城【市道:路或广场的建筑【物面宽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宜大于80米】;
! : 2、建筑高【度大:于24米、小于等】于,50米?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宜大于?70:米,;
! 3、建筑高!度大于50米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宜大于60米【;
《 ? 《 4、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体【型较为复《杂的建?筑、标志性》建筑、重要公共【建筑以及特》殊,地段的建筑应按【照天际轮《廓线错落有致的【景观要求其高—度和体量经》专家评审《论证后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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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临城市道路—或广场的建筑物【立面设计和》装饰:应当:与所处环境和景观相!协调不应设置影响建!筑立面?的附着物确需设置空!。调室外机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应当》结合立?面造型统一设—计隐蔽处理与建筑】。主体统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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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居!住建筑临《城市干?道或广场的一—面不:得设置外《挑厨房和突出—开,敞式:阳台:。阳台和窗户不得【安,。。装任何形式的外【挑,式防盗?笼;严格控制居住】建筑中设置》娱,乐等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7.:。4 : 体育?场馆、影剧院、宾馆!、饭店、图书—馆、展览馆等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建筑临《城市道路或广场一】面原则?。上不得修《建,围墙集中绿地—。应当临城市道路【或广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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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居》住区、党《政机关等确需修【建,围墙的?应当设计成透空型且!高度原则上》不得大于1》.5m集中》绿地原则上临街布】置
油库、水!厂等有特殊要求确须!修,建围:墙的应当对围—墙进行绿化、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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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临!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等的高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的外墙或屋顶】应根据夜景观规【划进行灯光亮化设】。计
7—.6 在建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 :(一)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立,面形:式、主要特征应当】与建筑物的风格、形!式、色?。彩等协?调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应当在方案!设,计时预留广》告位置没有预留的】不得在?其建:。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已经—预留户外《广告位置的其设置的!。户外广告位置、尺】度应当与预》留的广告位置、尺度!相符
》。 (《三)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等风景游《览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内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等!其形式应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城市:纪念性建筑》、教育文化设施、】政,府,行,。政用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商业性广告】居住建筑上不宜设置!广告牌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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