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六章! : ,公共服务《设施和停车》场, —。6.1 在城【市居住区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02)《配置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达到或?超过小区级的—。应配套?建设社区消防办公室! 6.2 】 幼托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非:寄宿制小学不应【跨越城市干》道、公路和铁路布】置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50米》半径范围内不得【安排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在正门两—侧各30m范围【。内不得?设置垃?圾中转站、机动车停!车场、集贸市场 ! 6.3》。 新建、改扩【建医院其周边应当】设置一?定防:护带并且应当符合环!保、卫生等》要求: 6.4 !在城市广场、黄【河风情线及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米在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米上述地】段高层公共建筑原】。则上:均要求在底层设【沿街对外的公共【厕所在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米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米《新,建居民区为30【0~500米(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 】 6.《5 : ,各类新建建筑均【应配建相应的停车场!(库)高层建筑应】。当设:置地下停车》库;当地下车—库停车数与坡—道,所占空间相比明【显不经济时》方可采用其》它方式解决》停车问题停》车,场,。(库)的《停,车位(以小》汽车计算)最低【控制指标应符—。合表:6,-1的规定》其,出入口一般》不得直接开向城市】主干道? , 表6-1 各】类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 《 , 项 目 【 ,。 : 指标》单位 !机动车 ! 自行车《 》 备 注 ! — 》住宅 【 一?类 《 ? 车位/户 — 《 , 1.0 ! 0.5 — 高级住宅、!别墅以低层为—主 ? , 【 二类 】 —车位/户 【 0.3 ! 1.0 】 普通住】宅以多、高层住【。宅为主? ?。 ? : — ,三类 】 车位/户》 — 0.2 》 1.0 !。。 经济【适用房、《城中村改造 ! : 》等住宅 《 《 【 办《公 【 ,一类 【 , 车位?/100m2— 》。 0.6 】 3 【 省市级行政【。机,关、:金融: : 《 】 二类 】 车?。位/100m2 】 , 0.—5 【2 其】他机:。构 — ? : 》宾馆 》 】酒店 ? : 《一类 《 车位【/,。100m2》 —0,.7 ?。 》- : 高级【、星级宾馆 !。 — 二—类 《 《车位/100m2】 0.5!。 ? -《 《 一般宾》馆、招?待所 》 》 : 《 商:业场所 !。 车位/100【。。m2 【 0.?8 《 , 6.0 !  ? 【 :。 : 体育馆— : 车—位/100m2 】 , 《2.5 《 : ?。20: —  《 , , —。 影剧》院 ? ? 车位/1—00:。m2 — 3 !。15  ! 【。 — 展览馆 — , 《车位:/100m2 【 : 0.5 】 ? 1:.0 】  《 】 ?医院 !车位/100m【。2 0.!5 ? 1.5 ! : : , 6!.6 建筑—配建停车位在—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其他公共》建筑地面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米;住宅【建筑配建的自—行车库?应当采用《底层架空、地下或】者半地下等形式 】 6.7 新】。建公共建筑、居住】片区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建设各类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送审、同—步实:施 》